******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200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在设备数量、标准、固废暂存面积等方面与原环评不一致,但未导致新增污染因子,也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增加,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属于一般变动。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编制了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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