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邱县冯井粮库绿色仓储提升行动(一期)通风系统及环流熏蒸系统等专业设备采购及安装”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年09月19日发布的“霍邱县冯井粮库绿色仓储提升行动(一期)通风系统及环流熏蒸系统等专业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编号:E************)”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中3.合同价格与支付中3.2合同价款的支付的:3.2.1预付款、3.2.2交货款、3.2.3验收款、3.2.4结清款”;
上述条款中的内容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9支付中19.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设备全部进场且初验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最高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8%;其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免************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为准。
二、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的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原招标文件“为了保障霍邱县基层粮食更好的储存,现对通风系统及环流熏蒸系统等专业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主要包括气体分配箱、地上通风笼、环流熏蒸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最高限价为:280.00 万元”。
现变更为:“为了保障霍邱县基层粮食更好的储存,现对通风系统及环流熏蒸系统等专业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主要包括气体分配箱、地上通风笼、环流熏蒸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最高限价为:******.68元”。
招标文件中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