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邱县第三水厂新建工程(孟集水厂)施工标”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年9月13日发布的霍邱县第三水厂新建工程(孟集水厂)施工标(招标编号:E************)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邱县第三水厂新建工程(孟集水厂)已由******水利局以《关于霍邱县第三水厂新建工程(孟集水厂)初步设计的批复》(六水农函〔2024〕1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霍邱县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霍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有限公司,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现更正为:
本招标项目霍邱县第三水厂新建工程(孟集水厂)已由******水利局以《关于霍邱县第三水厂新建工程(孟集水厂)初步设计的批复》(六水农函〔2024〕1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霍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有限公司,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条:
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
现更正为:
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
招标文件中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霍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