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有限公司年产65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加工项目
审批部门 |
审批事项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审批时间 |
******委员会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2502-411381-04-01-434847 |
已备案 |
2025-02-19 |
监管告知信息
监管部门 |
告知内容 |
告知时间 |
******委员会 |
1、企业持本备案证明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质量管控有关要求,加强金融、合同、运维等各种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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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
******委员会 |
根据《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宛发改〔2023〕260号)等文件精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满500 万千瓦时的备案(核准、审批)项目需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意见。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对违反节能审查有关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2025-02-19 |